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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际市场的要求,南方航空公司于2008年1月份开始调整部分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。具体为:
中国与日本航线
自 2008年1月 15日(出票日期)起 ,上调中国与日本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,由单程39美元,来回程78美元上调为单程49美元,来回程98美元 ,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。
内地与港澳台航线
自 2008年1月 1日(出票日期)起 ,上调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,由单程104港币,来回程208港币上调为单程113港币(人民币110),来回程226港币(人民币220)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。香港、澳门、台湾之内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不变,仍为单程113港币(人民币110),来回程226港币,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。
中国与其他国家航线
自 2008年1月 1日(出票日期)起 ,中国至韩国、东南亚(含中亚和俄罗斯亚洲部分,广州——曼谷航线除外)、南亚次大陆的燃油附加费,每段由40美元上调为55美元 ,或其他相应等值货币。
中国至非洲、美洲、澳洲、欧洲、中东的燃油附加费,每段由60美元上调为80美元,或其他相应等值货币。
燃油附加费按航段收取,无任何豁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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